| 地址: |
福田区华强北燕南路于振华路交界处 |
| 电话: |
83359925 |
| 简介: |
深圳比较有名的鸡煲店,一品鸡煲是38元只,够二、三个人吃,很实惠的。...[ 详细 ] |
| 菜系: |
川菜 |
| 特色菜: |
一品鸡煲 |
| 交通: |
212、375、113、204 车位:有 |
| 营业时间: |
8:30-24:00 客容量:150个餐位,0个包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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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封会员点评 | 黑心鸡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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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鸡煲  |
口味:0 环境:0 服务:0
人均消费:¥35 |
今天我再去医院换药时给对方门店打电话,结果对方服务员以不清楚为由挂断了我的电话.......
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10年前或者并不新鲜,但是发生在社会已经有了很大进步的今天,确实让人感觉非常悲哀和无助。当时坐在医院时等着对方来人处理时,心情坏到了极点,感觉很无助。平时感觉好象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环境社会中,但遇到这样的事情,感觉我们的法治环境和消费环境仍然是那么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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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1 1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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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鸡煲  |
口味:0 环境:0 服务:0
人均消费:¥35 |
在大约一小时后,据称是老板的一个马姓男子终于露面了。但该人却说,先不急救治,要在救治之前和我谈清楚事件的解决方案才能再支付药费,并且态度十分恶劣,并扬言以“我们干餐饮的什么人都认识危胁我们”。我老公赶到经过长时间的交涉以及在主治医生的要求下,这个马姓的男子才支付了当晚的医药费用。此时,据事发已经有2小时左右。
由于医生认为烧伤面积较大,所以开了三天的消炎用注射用药,当时对方以医药费太贵拒绝支付,后来他们又强行要求医生开了当晚用的药,支付当晚用药的钱;在后来的协商中,我老公要求对方要么每天来付一次医药费用,要么当晚把余下的两天药费付完,对方却说付费也行,但必须签字说以后不再找他们,由于我们不知道伤情到底会发展到哪个程度,就没同意签字,结果对方这么扬长而去了,甚至不愿意留下一个完整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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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1 12:0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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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鸡煲  |
口味:0 环境:0 服务:0
人均消费:¥35 |
事件发生后,餐厅服务员给我抹了烧伤膏,我要求餐馆的老板尽快出来处理此事,但餐馆老板一直没露面。因当时双腿疼痛难忍,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餐厅派了两名普通员工随同前往距离该餐馆最近的位于振兴路市二医院一门诊部就医。此时已经过了大约半小时时间,该店老板仍未露面。
医生做了紧急处理后并开了一些消炎用的注射用药,我这时要求店方去交医疗费。但由于店方只派了两名普通员工,无法做主,只支付了一些紧急处理费用,其它药费都无法做主,只是说等老板来处理。我随身没有带太多的钱,而对方老板仍然没有露面,而医院在不交钱的情况下又无法进行救治,我当时只能坐在医院等对方老板来处理。此时腿上的烧伤处已经开始大面积起泡并渗出液体。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打110求助,警察赶到后,但由于店方老方老板未露面,警察也无能为力,只是登记了一些情况并要求催促对方员工联系店方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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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1 12: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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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鸡煲  |
口味:1 环境:0 服务:0
人均消费:¥35 |
| 我于2008年4月16日晚上7点左右我(谢红梅13823713907)与另外两人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的渝君加加鸡煲店就餐,我们当时点的是清补凉煮鸡煲,该餐馆是使用煤气灶煮鸡煲,吃到中途的时候,服务员认为我们汤已经比较少,就说给我们调小点火,在服务员调小火离开我们餐桌的时候,惨剧发生了,煤气管连接煤气灶端突然脱落,火焰急剧喷出,致使本人双腿大面积烧伤,后经医院确诊为2度烧伤,烧伤面积约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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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1 12: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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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鸡煲  |
口味:1 环境:1 服务:0
人均消费:¥35 |
| 黑心商家,把食客烧伤,竟然连医疗费拒绝支付,详见4月18日南方都市报A46版报道,在如今的法制社会里,竟然还有如此黑心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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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1 12: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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